索引號:111423LL00100/2021-22762 | |
發文字號:興政辦發〔2021〕60號 | 發文時間:2021-12-24 |
發文機關: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詞: |
標題: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興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 |
主題分類: | 發布日期:2021-12-24 |
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興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興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已經縣人民政府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興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和應對管理水平,建立高效的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減輕氣象災害損失,編制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部門協作;屬地為主、分級負責;以人為本、科學減災。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氣象條例》《山西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山西省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
1.4適用范圍
適用于發生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的暴雨、暴雪、強對流、寒潮、大風、沙塵暴、高溫、氣象干旱、霜凍、大霧等引發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
2 指揮體系
全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體系由縣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2.1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聯系氣象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副主任、縣氣象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教科局、縣工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興縣分局、縣住建局、縣公共事業發展服務中心、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旅局、縣能源局、縣林業局、縣氣象局、融媒體中心等單位分管負責人。根據氣象災害處置實際情況,指揮長可抽調相關縣直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氣象局,主任由縣氣象局局長兼任(縣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成員單位的組成、職責見附件2)。
縣級人民政府設立相應的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氣象災害應對工作。
2.2應急工作組
縣指揮部下設9個應急工作組:綜合協調組、監測預警組、現場搶險組、醫學救援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調查監測組、新聞報道組、專家咨詢組。各應急工作組構成及職責見附件3。
2.3現場指揮部
根據氣象災害的發展態勢和實際處置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部指揮長由縣指揮部指揮長擔任,全面負責災害現場應急指揮工作,組織制定并實施現場應急方案,協調指揮有關單位和個人參加現場應急處置。副指揮長由縣指揮部副指揮長和事發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擔任,協助指揮長監督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承辦現場指揮部分配的工作任務。
3 應急響應
3.1監測預警
縣級氣象部門負責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和預警。
監測預警組各成員單位負責氣象災害引發的其他災害的監測和風險預警。
根據需要,縣指揮部辦公室以短信、傳真、明傳電報等方式向各成員單位和災害影響地鄉鎮人民政府發布氣象災害預警。
3.2信息報告
預報有氣象災害或已監測到氣象災害并將持續的,縣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向縣指揮部報告,同時以短信、傳真等方式向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通報。各成員單位做好應急響應準備工作。
監測預警組各成員單位啟動部門內應急響應,密切監測氣象災害及其引發的其他災害信息,并及時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事發鄉鎮人民政府和各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核實上報災害信息。
3.3分析研判
縣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情況,收集匯總上下游區域氣象實況、預報預警信息和監測預警組災害監測信息,綜合分析研判氣象災害影響范圍和程度,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并報縣指揮部??h指揮部根據建議研究決定啟動應急響應級別。
3.4分級響應
縣級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分為暴雨、暴雪、強對流、寒潮、大風、沙塵暴、高溫、氣象干旱、霜凍、大霧等10種類別,響應等級由低到高分別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響應等級標準見附件4。發生或可能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按照標準較高級別災種啟動應急響應。
3.4.1?、?span style="margin-top: 2px; line-height: 2em;">級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命令經縣指揮部指揮長同意后,由副指揮長(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簽署啟動。
縣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情況主持召開有關單位會商會議,提出應急防御工作意見,并告知事發鄉鎮人民政府。
各成員單位立即進入響應狀態,按職責開展應急工作,每日定時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情況。
縣指揮部辦公室收集、匯總氣象災害影響信息和應急處置情況并報告縣指揮部。
3.4.2?、?span style="margin-top: 2px; line-height: 2em;">級響應
Ⅲ級應急響應命令經縣指揮部指揮長同意后,由副指揮長簽署啟動。
副指揮長組織有關單位召開會商會議,提出應急防御工作意見,并告知事發鄉鎮人民政府??h指揮部根據需要派出應急工作組赴事發鄉鎮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各成員單位立即進入響應狀態,按職責開展應急工作,每日定時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情況。發現重大災情,按照重大災害報送時限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報送信息,同時報送縣指揮部辦公室。
縣指揮部辦公室收集、匯總氣象災害影響信息和應急處置情況,組織專家分析研判,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報經縣指揮部同意后,通知縣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執行。
3.4.3?、?span style="margin-top: 2px; line-height: 2em;">級響應
Ⅱ級應急響應命令由縣指揮部指揮長簽署啟動。
指揮長主持召開成員單位會商會議,確定防范重點、目標和對策建議,部署氣象災害防御搶險工作。成立現場指揮部,派出應急工作組,參與應急響應工作。必要時,請求上級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各成員單位立即進入響應狀態,按職責開展應急工作,每日兩次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情況。發現重大災情,按照重大災害報送時限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報送信息,同時報送縣指揮部辦公室。
縣指揮部辦公室收集、匯總氣象災害影響信息和應急處置情況,組織專家分析研判,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報經縣指揮部同意后,通知縣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執行。
3.4.4?、?span style="margin-top: 2px; line-height: 2em;">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命令由縣指揮部指揮長簽署啟動。
指揮長主持召開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會商會議,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的指示批示精神,確定防范重點、目標和對策建議,部署氣象災害防御搶險工作。成立現場指揮部,派出應急工作組,在現場開展應急工作。動員各種社會力量開展防御救災工作。請求上級部門給予技術和人力、物力支援。
各成員單位立即進入響應狀態,按職責開展應急工作,每日兩次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情況。發現重大災情,按照重大災害報送時限規定,向縣政府報送信息,同時報送縣指揮部辦公室。
縣指揮部辦公室收集、匯總氣象災害影響信息和應急處置情況,組織專家分析研判,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報告縣指揮部、縣委、縣政府和呂梁市氣象局,并通知縣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執行。
3.5 應急值守
啟動應急響應后,參與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縣指揮部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通信暢通,并及時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送相關信息。啟動Ⅰ級和Ⅱ級應急響應后,各單位在24小時值班基礎上實行領導干部帶班。
縣指揮部辦公室應急值班室設在縣氣象局。
3.6 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鄉鎮人民政府統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啟動Ⅱ級及以上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響應時,縣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置,或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現場處置工作。
3.7 信息發布
縣指揮部辦公室統一負責氣象災害信息對外發布。氣象災害信息的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收集分析輿情,做好氣象災害應急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
3.8 響應終止
根據監測預報,經專家評估,氣象災害減弱或得到有效處置后,縣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解除應急響應建議,縣指揮部同意后,解除應急響應,并向成員單位發布。
縣指揮部辦公室要指導做好后續工作,有關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善后工作。
4 后期處置
4.1善后處置
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結束后,縣指揮部指導事發鄉鎮人民政府做好災害救助和災民安置、災害現場清理等工作,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
4.2影響評估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縣指揮部組織調查、統計氣象災害影響范圍和程度,核實氣象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對應急處置情況進行評估并上報。
4.3總結獎懲
應急響應結束后,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災害發生鄉鎮應急指揮機構要及時對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查找存在的不足、解決存在的問題、完善應急預案。對在應急響應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提出表揚,對失職瀆職行為進行追責問責。
5 保障措施
縣級氣象部門負責制定全縣氣象災害防御總體規劃,開展各類氣象災害的風險普查和評估分析,提高防御重大氣象災害的能力。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應對氣象災害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做好安全保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通信保障等工作,確保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縣人民政府應組織氣象主管機構和有關部門開展氣象災害普查,結合氣象災害發生規律、特點、分布情況和風險評估結果,科學編制氣象災害防御規劃,落實氣象災害防御措施,開展氣象防災減災基礎能力建設。
6 附則
6.1 名詞術語
暴雨是指24小時內累積降雨量達50毫米的天氣現象。
暴雪是指雪花、冰晶、冰粒等固體降落到地面,且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10毫米的天氣現象。
強對流是指發生突然、天氣劇烈、破壞力大,常伴有雷暴大風、冰雹、短時強降雨等強烈對流性的天氣現象。
寒潮是指來自高緯地區的寒冷空氣向中緯度地區侵襲,造成沿途地區大范圍劇烈降溫、大風和雨雪,且降溫達到一定標準的天氣現象。
大風是指陣風風力大于17米/秒的天氣現象。
沙塵暴是指強風將地面大量塵沙吹起卷入空中,使空氣特別渾濁,水平能見度低于1公里的天氣現象。
高溫是指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的天氣現象。
氣象干旱是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土壤和空氣干燥的天氣現象。
霜凍是指地面最低溫度降到0度或以下的天氣現象。
大霧是指地面層空氣中懸浮的大量水滴或冰晶微粒的結合體使水平能見度小于1公里的天氣現象。
附件2興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成員單位職責.docx
【圖解】興縣氣象局關于印發興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讀